一、法律规定胁从犯如何定罪量刑?
1、法律规定胁从犯应当是按照具体所触犯的犯罪罪名来定罪量刑。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适用刑罚,只限于主刑。而免除处罚,是指对犯罪分子作有罪宣告,但免除其刑罚处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胁从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里的被胁迫指由于各种原因而在精神上受一定程度的威逼或强制,但是此处的被胁迫并没有使行为人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所以胁从犯仍然要受到刑事处罚要成立胁从犯,还必须要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如果起初是被胁迫实施犯罪,但是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变为主动实施犯罪的,不构成胁从犯。
三、从犯和胁从犯的区别是什么?
1、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但不起主要作用的,一般属于从犯。
2、认定胁从犯的主要要件是看其是身体受到控制还是精神上受到威胁、强迫,如果是身体受到控制而致犯罪得逞,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胁从犯罪,不受刑事处罚,如果行为人只是在精神上受到威胁、恐吓、控制、强迫而致犯罪得逞,则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胁从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对于胁从犯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比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胁迫他人参加犯罪活动的,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对于被胁迫的人来说,在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是需要考虑到存在胁迫这样的一种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对此从轻处罚或者是减轻处罚,但具体的量刑幅度还是应当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作出不同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