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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调解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70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调解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少部分刑事案件可以自行和解。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刑事案件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移送检察院?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1、根据案情需要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可以与在押人会见、通信,沟通案件处理情况,了解在押人的心理欲求;

3、可根据案情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4、在审查起诉时发表在押人的诉求与对案情的意见。

五、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起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六、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酌情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七、刑事和解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内容已经对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可以调解吗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符合法定条件的办案机关不会主动进行调解,但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和受害人之间进行调解,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签订和解协议。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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