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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5个月能开庭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31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案件5个月能开庭吗?

刑事案件在批捕之后一般在5个月左右的时间会进行开庭审理。

在法律规定上,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关押时间一般不可超过二个月。如遇案情复杂、或者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情况,可以经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决定,如遇到重大、或者复杂的案件,最多可延长半个月。针对认定认为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部门或自信侦查,但补充侦查应该在1个月内完成,最多不可超过两次。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该在受理之后的二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同意,最多可延长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还需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接到起诉书副本后10天就开庭了。

二、刑事案件可以调解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刑事案件是可以进行和解的,由司法机关主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调解程序。

三、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其次,由于是举报人,可以要求法院,检察院说明撤案理由,如果发现新的证据可以再次起诉,同时还可以继续向高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再诉。

刑事案件5个月能开庭吗,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度来作出不同的态度,有一些案件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这个方面也就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所以最终就会导致开庭的时间会延后。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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