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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没钱赔偿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285 次  来源:网络

一、犯罪人没钱赔偿怎么办?

1、犯罪人没钱赔偿,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如果犯罪嫌疑人名下有可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可等犯罪嫌疑人服刑结束后偿还债务。

2、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无能力赔偿,经当事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被告人分期偿还。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3、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1、刑事附带民事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与刑事案件一起受理吗?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若是想要获得赔偿,可以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期间,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当然提出此申请后,法院不一定会判处犯罪分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法院判决犯罪分子支付民事赔偿金的情形,犯罪分子可能没有赔偿能力。如果阅读了此文后,对犯罪人没钱赔偿怎么办依旧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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