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刑事案件要赔偿吗?
1、刑事案件的犯罪分子,不一定需要支付民事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包括法院已经受理了刑事诉讼案件。
刑事案件的受害者遭受了物质损失、且此损失是犯罪分子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自己确实可以获得赔偿的证据。
二、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与刑事案件一起受理吗?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1)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3)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4)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
(5)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当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
根据规定,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都需要向受害者支付民事赔偿金。甚至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存在受害者。若是依旧对刑事案件要赔偿吗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