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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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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一般怎么处理?

(一)侦查: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

(二)审查起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

(三)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二、常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未遂的;打人致人伤残、死亡的;过失杀人的。

2、伤害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伤的;过失伤害致人死亡、重伤的。

3、强奸案。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4、拐卖妇女儿童案。拐卖妇女、儿童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强行奸污的,限制被拐卖妇女、儿童人身自由的;收买又出卖的。

5、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6、盗窃案。盗窃枪支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累计数额较大以800元,数额巨大以8000元,数额特别巨大以40000元为起点。

7、诈骗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比照盗窃案立案标准)。

8、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比照盗窃案立案标准)。

9、敲诈勒索案。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比照盗窃案立案标准)。

10、故意毁坏财物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11、放火案、决水案、爆炸案、投毒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河流、水源、森林、等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过失犯罪的。

三、刑事案件上诉程序和方式有哪些

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

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1)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3、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4、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5、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获得充足的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后,会提交给检察院,经过审查检察院决定起诉时,法院会开庭进行宣判。通过上述关于刑事案件一般怎么处理的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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