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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公共财物罪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88 次  来源:网络

一、毁坏公共财物罪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毁坏公共财物罪,损坏公共财物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此罪的立案标准为: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四、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委托律师做辩护人吗?

不是,除了侦查阶段之外,其他情况下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做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五、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六、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庭后法院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2、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3、被告人、被害人进行陈述,公诉讯问被告人;

4、进行质证,申请证人出庭,出示鉴定意见

5、法官宣布辩论终结,被告人陈述;

6、法官评议和宣判。

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开庭后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可见,毁坏公共财物罪标准并不完全取决于毁坏公共财物的数额,即使数额不够5000元,但情节较为严重的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且无论是损坏公共财物还是损坏个人财物,情节严重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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