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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签字的都具有连带责任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75 次  来源:网络

一、欠条上签字的都具有连带责任吗

欠条上签字的并不是都具有连带责任。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什么样的欠条在法律上有效

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

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

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欠条上签字的并不是都具有连带责任,具体的规定如上。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欠条上签字的都具有连带责任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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