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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立案材料

发布时间:  浏览: 435 次  来源:网络

在生活当中,行为人想要进行民事诉讼,首先要做的就是去立案。但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立案的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要需要准备哪一些材料?下面,就让若悠网的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介绍这里面的相关知识吧。

执行异议之诉立案材料

(一)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二)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四)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五)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六)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法院立案时间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内容,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七条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第八条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四)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因此,如今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该是在当场就告知对方是否立案。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就需要特殊处理。

民事诉讼立案是如何收费的

1、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4、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初步了解了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条件,例如立案的时间,立案所需要的材料和立案是如何收费的。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对一些民事诉讼立案条件的一些整理,如果你还有你更多关于立案的知道,可以到若悠网咨询在线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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