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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不认罪派出所拘留多久提请批捕

发布时间:  浏览: 208 次  来源:网络

一、嫌疑人不认罪派出所拘留多久提请批捕?

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时间和嫌疑人是否认罪并无直接关系,一般刑事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会提请批捕,有特殊情况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向后延长。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嫌疑人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结尾的部分要提醒大家,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分支机构,并没有权利直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如果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而且,处理刑事案件不是以嫌疑人的口供为准的,所以,嫌疑人不认罪也不影响检察院的批捕决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嫌疑人不认罪派出所拘留多久提请批捕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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