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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怎么样算是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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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诈勒索罪怎么样算是同伙?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其中的主体必须全部年满十六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共同敲诈勒索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敲诈勒索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敲诈勒索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敲诈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五是共同敲诈勒索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敲诈勒索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二、敲诈勒索罪的特点是什么?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

三、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撅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定刑: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财物数额大;多次;引起后果严重等。未遂犯比照即遂犯从轻或者减轻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敲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共犯,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要实施积极的侵害行为,强制索要他人的财物,要有明确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务的所有人,也可以是与财务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实施侵害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表现为威胁、要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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