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从什么时候可以探视?
一个月。拘役由公安机构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较轻刑罚,刑事处罚分为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缓刑等,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一旦被公安机构拘留,涉及刑事案件时,家属想要看到嫌疑人,在没有开庭之前,是无法和家属进行沟通的。拘留中的当事人只能和律师或代理人见面,并且见面后谈论的话题,只能与案件相关。而当被拘役人的案件进行判决后,家人才可以自由探视。一旦判决需要收监,那就要严格遵守监狱的相关探视法规进行探视。
二、拘役的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三)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四)拘役是由公安机构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构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判拘役后一个月可以探视,拘役适用就近执行原则,由公安机构的看守所负责,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拘役属于主刑,算刑事处罚,在拘役期间,犯人需要参与劳动改造,会给一定的劳动报酬,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每个月可以回家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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