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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男方欠债的情况下是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21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男方欠债的情况下是哪些?

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的手续为: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办理复婚协议的手续为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需要的证件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件。

离婚需要的证件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还有离婚协议书,如果办理复婚的情况,还需要出示婚姻关系证明,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对于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男方欠债的情况下是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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