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376 次 来源:网络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在我国,仲裁诉讼并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特点,就是具有优先性、排他性、强制性。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也就是专属管辖。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什么是法院权属管辖,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法院权属管辖是怎么解释
权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仲裁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根据《民诉意见》305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