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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证处开借条可以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2 次  来源:网络

一、在公证处开借条可以吗?

借条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借条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

二、写借条到公证处公证要如何做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

(2)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5)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6)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7)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公证程序规则是怎样的

1、公证处依事实、法律、独立办理的公证事务。

2、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3、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

4、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

5、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

6、公证当事人对公证处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绝公证,撤销公证书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内可向公证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

公证处开借条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携带材料到公证处开借条,由公民或者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在公证处开借条可以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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