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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借款人出纳写借条好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2 次  来源:网络

一、单位是借款人出纳写借条好吗?

单位是借款人出纳写借条是可以的,出纳以公司名义写的借条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借款公司的名称、住所地、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2.具体的借款金额;

3.约定利息以及利息计算的方式;

4.约定还款时间;

5.在结尾需要写明借款日期,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欠钱不还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一)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三、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单位若是想要向公民、或者是向其他的单位借款,有可能会赋予某职员享有代替公司书写借条的资格,此种情形下,代写人最好不要在借条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而是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单位是借款人出纳写借条好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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