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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6 次  来源:网络

一、被公安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有罪。如在侦查阶段,犯罪的人之所以叫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凡是疑似触犯《刑法》,但还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判刑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到底有罪没罪,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来确定。除人民法院以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认定一个人的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二、犯罪嫌疑人不被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1、法定不起诉

也就是说依法应当不起诉,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的适用情形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

也就是说是可以不起诉的,相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存疑不起诉

也就是说,对于该案件即使有证据指向了犯罪嫌疑人,但如果证据不充分,掌握的证据无法完全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那么就会因证据不足而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4、特殊的不起诉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已经非常充分了,但由于特殊原因致使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未在法院依法判决的,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其有罪。一般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也或者是证据不充分,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法院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被公安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一定有罪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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