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法律规定被打了怎么算轻伤?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根据法律规定被打了怎么算轻伤?
根据法律规定被打了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成为轻伤之后算轻伤,《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二、受害人可以自己委托进行伤情鉴定吗?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案(事)件需要进行鉴定的,除技术能力原因需要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及时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委派办理案(事)件的人员送检。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不受理个人委托的检验鉴定。
三、伤情鉴定时需提交哪些资料?鉴定多久作出?
一般来说委托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
1、《鉴定委托书》;
2、《体表原始伤情记录表》复印件及当时所摄照片;
3、能证明伤害经过的案件调查卷宗材料及录音、录像资料;
4、《医院伤情检查通知单》、首诊门诊病历原件及全部临床影像学检查资料(包括X线片、CT片、MRI片等)和其他医学资料(必要时提供影像学检查的电子拷贝数据);
5、住院治疗的,应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现病史、体格检查、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各种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单等),并加盖医院证明章;
6、重新鉴定的,应提供原鉴定文书及相关资料;
7、鉴定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现实生活当中,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或者是刑事诉讼活动当中,经常会存在着一些司法鉴定活动,比如说如果被打构成轻伤的后果,就会被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量刑处罚,但是这个是由司法鉴定机构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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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一方砍伤另一方并且逃逸,拒不认罪,这样的事件是很常见的。那么如果砍人轻伤拒不认罪怎么判呢?不要以为不认罪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致使被害人受伤,如果经鉴定达轻伤以上的,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依法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下面听详细说明。
一、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二、至于取保候审会不会判决实刑,只能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不过,犯罪嫌疑人可以积极向被害人赔偿达成刑事和解,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错我们就应该积极面对,敢于承担,争取获得别人的谅解,不要试图逃避。关于砍人轻伤拒不认罪怎么判的问题,就说这么多。大家如果遇到同样的事情,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让违法者逍遥法外。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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