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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向法院哪个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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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受理以及应用都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条款,很大程度的保证了法律的公正性但是同时也使得诉讼程序非常繁琐以及花费时间长,而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对于审判出现了急切的需求,那么就可以申请先予执行,那么先予执行向法院哪个部门申请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先予执行一般是向法院的哪一个部门申请

申请先予执行的基本上都是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后正在审理中的案件,申请书直接递交承办该案件的主审法官即可。

相关法律知识

《民诉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可以看到先予执行一般是直接交由法官进行处理。这是因为先予执行的执行,往往是在案件已经受理完成之后才可以申请的,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往往具有莫大的权力所以可以交给法官就好,当然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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