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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先保全和先予执行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先保全或先予以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先保全是否算先予执行,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先保全算不算先予执行
不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此外,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财产保全是为了在判决之后有财产可以执行,而事先做的准备。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而做的工作。而先予执行是,在一方生活紧张,生产紧张等,同时案情清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对方先给予一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