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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复议有审理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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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执行复议审理期限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复议的情况比较常见,如所提出的异议不符合受理条件,则不予受理。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执行复议是否有审理期限,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执行复议有审理期限吗

有。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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