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争议的时候相关单位进行调解,双方也是同意在调解书上面签字。但是有些人并没有按照具体调解的内容来执行,反而当调解协议书没有一回事。在这种情况下不按照调解执行影响到另一方权益了。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未按调解执行怎么办
对方当事人在判决规定时效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你要在调解书规定的时间期限到期后才能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另外,行政拘留是一种执行手段,只有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承办法官才有可能采取。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
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在调解之后遇到对方不按照调解执行的情况有很多,如果对方不调解影响到了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一步的维权。要是你对于未按调解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特别了解的时候,可以在线咨询若悠网专业律师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