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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行政先予执行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的同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行政先予执行指的是什么,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什么是行政先予执行
指的是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前,为避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依行政机关或权利人的申请裁定义务人先行履行行政行为确定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执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确立了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