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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这个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刑事纠纷,部分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如果自己和对方以及进行调解了的话,而且在执行的话,如何进行收取相应的费用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调解执行还收费吗
如果机械的理解并执行相关规定的,应当是全额缴纳执行费;事实上,各地在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减半收取;有的减免;更多的是全额收取。
一、对于撤回执行申请后执行费的承担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仅对撤诉的诉讼费承担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该规定:‘撤诉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事实上,对于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执行费承担问题,也是可以参照该条执行。
二、《关于规范民事执行和解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和解案件的申请执行费,由执行法院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数额确定。”
三、申请执行人经济困难,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减免执行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规定:“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并裁定申请人支付相应的执行费。当然,如果申请执行人经济困难,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减免执行费。
在现有的实践中,多数地方由于《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对执行费收取并无特别规定,执行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或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结案甚至撤回执行申请的,仍然是全额收取执行费,导致一些被执行人对此有抵触意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调解成功之后,那么一般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减半收取诉讼费用,这个每一个地方有可能会不一样的,有的地方直接进行撤诉,而且还不需要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