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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执行不回来钱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462 次  来源:网络

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民间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民事诉讼程序作出裁决,通常三个月就能出结果。如果经过多次催促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将其告上法庭,由法院介入处理。那么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没钱怎么办?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来给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法院判决执行不回来钱怎么办

打赢了官司对方却说没钱赔偿。当事人应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冻结,通过拍卖和变卖的方式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还可以发起撤销权申请,依法保护自身的债权。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包括哪些手段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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