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垄断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280 次  来源:网络

一、垄断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实施垄断行为涉嫌犯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的高级职员。

3、非法经营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或为他人所经营的业务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经营的业务属于同类,出于非法谋取利益,仍决意进行经营。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包括刑罚不同、立案标准不同等。

1、刑罚不同

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刑时无期徒刑,但起点刑是两年以下,非法经营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但起点刑是5年以下。

2、立案标准

不同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以销售金额作为主要计算依据;非法经营罪是以经营金额作为主要计算依据。

三、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秩序。

2、犯罪对象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营业机会。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

3、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需要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经营罪则不需要,另外行为方式也有诸多不同。

4、犯罪主体不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非法经营罪则是一般主体且可以是单位。

经营者不得实施非法垄断行为,否则有可能会涉嫌犯非法经营罪。对于罪名不成立的情形,实施了垄断行为的经营者,也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若是对垄断罪量刑标准还存在其他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