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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决结果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543 次  来源:网络

如今,民众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人在遇到侵权时都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以后,双方应履行法院判决结果。倘若,法庭判决结果一方不执行怎么办呢?接下来将由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该问题,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法庭判决结果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通过诉讼,判决、裁定生效后,对方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未按判决、裁定履行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程序

(一):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若悠网小编的解答,法庭判决结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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