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刑事案件吗?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刑事案件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因此,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其中侮辱罪、诽谤罪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二、自诉案件的调解规定内容是什么?
人 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
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
三、诉讼案件可以和解吗?
是可以的。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刑事案件吗,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要处理刑事案件的话,那么必须是自诉案件,而且自诉案件当中有一些也是不能够进行调解的。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