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往往会面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的尴尬情况,造成执行尴尬的原因是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无法执行,那么法院判决后名下无财产怎么执行?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院判决后名下无财产如何执行
蒋某与王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法律文书:王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给付蒋某借款11万元;王某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给付蒋某逾期利息;如果王某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被执行人依法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就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查控情况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进行告知,同时要求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表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其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吗?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中,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其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所以,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
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名下有存款仍不执行被纳入失信名单
某贸易公司与某食品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在执行该案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某食品公司履行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10万元,以及承担诉讼费、执行费等。但被执行人未履行该义务,也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报告其财产状况。通过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送达了失信决定书。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哪些情形将导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首先,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法院判决后名下无财产如何执行”问题进行的解答,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本次的执行程序一般人终结,但债权人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以便债务人有财产时可以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