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会有肇事者,受害者在进行赔偿的时候,都会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在肇事者不肯赔偿的时候,受害者会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帮助自己维权,但肇事者不肯理法院的判决。那么,肇事者不执行判决怎么办?若悠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肇事者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
不执行判决的,胜诉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生效之后,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应当履行法院裁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的,受害人可以依照法律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携带法院的裁定书(或调解书)和身份证,到做出裁定书或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查申请求强制执行文件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法院决定立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用;
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通知被执行人按照裁定书或调解书履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物)。
人民法院执行中止或终结。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承担履行能力的,可以作出执行中止的决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的,执行终结。
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执行结果。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深圳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肇事者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面对肇事者诉讼纠纷法院不肯执行时,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帮助自己进一步维权。肇事者不执行法院判决后的内容,可能你还不了解这时可以找若悠网律师一对一为你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