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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未遂怎么判刑?

发布时间:  浏览: 182 次  来源:网络

一、聚众斗殴未遂怎么判刑?

在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等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需要注意什么

1、聚众人数达三人以上,对斗殴双方均有聚众斗殴故意的,只要一方达到三人以上的,对双方均应认定聚众斗殴,但没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一方,不当认定聚众斗殴。如没有聚众故意的一方造成对方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定罪处罚。

2、聚众斗殴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纠集者、指挥者;积极参加者是指在聚众斗殴中发挥主要作用或者在斗殴中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在幕后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在聚众及准备斗殴中行为积极并起重要作用的,不论其是否直接实施斗殴行为,应认定为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

3、“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数达十人左右,或者斗殴场所涉及多或者斗殴持续时间较长,或者聚众斗殴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民愤较大的情形。

4、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是指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教育、科研等秩序受到破坏,造成学校停课、商店停业、停工,交通严重阻塞,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等。

5、“持械”是指在聚众斗殴中使用器械或携带器械且主观上有使用的企图,但实际未使用的,这里的“器械”包括:治安管制刀具以及支、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参与预谋持械聚众斗殴的,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应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在聚众斗殴中,斗殴一方持械而另一方未持械的,对持械一方依照上述第二款的规定认定是否属于持械聚众斗殴;对未持械一方不应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

三、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是什么

1、起因与表现形式不同;

2、对暴力的要求不同。聚众斗殴罪对暴力的程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即构成本罪。寻衅滋事罪则对暴力有特别要求,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等等;

3、惩罚对象不同。

四、聚众斗殴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本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聚众斗殴对于首要分子和其他参与的人员,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针对上述文章中关于聚众斗殴未遂怎么判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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