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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执行如何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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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当事人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时,另一方当事人才申请的,申请强制执行是保障权利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但强制执行不是随便能申请的,那么申请法院执行如何撤诉?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申请法院执行怎样何撤诉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宣判后的事情,所以而撤诉是在法院宣判明才提出的,所以如果撤销法院执行的,直接向法院提出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执行撤销后可以再申请吗

第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执行撤销申请的;……”执行终结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定事由,民事执行机关已经没有必要或者没有可能继续实施执行而结束民事执行程序的制度。我国强制执行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原则,执行开始基于债权人申请,允许债权人撤销全部或者部分申请,以终结执行程序。但是,撤销仅发生债权人放弃本次执行程序的效果,撤销后恢复到未申请执行时的状态,可以再就同一执行依据申请执行。

第二,《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中,第(三)项、第(五)项在客观上也都存在当情况改变时执行程序再次启动的可能性。

第三,《诉讼时效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在债权人撤销申请的情况下,由于其申请执行时效已经因其申请执行而中断,所以,再次申请执行的时效应从适用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李某的再次申请执行在执行时效期间内,其有权再次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应予受理。

三、申请撤诉的条件

申请撤诉是指申请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撤回其诉讼请求,包括申请撤回起诉、上诉的撤回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条件是: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在时间上,应在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法院作出裁定。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申请法院执行怎么撤诉”问题进行的解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宣判后的事情,所以而撤诉是在法院宣判明才提出的,所以如果撤销法院执行的,直接向法院提出就可以了。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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