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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屏蔽执行信息,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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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是,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以示对被执行人的惩戒,那么想要屏蔽执行信息,如何申请?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想要屏蔽执行信息,怎样申请

《关于“被执行人已履行的执行人信息是否可以屏蔽”问题的答复》

为了规范和管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我院研发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各级法院将执行案件信息统一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官方网站上开设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全部在这一平台上进行公开。为了不影响已实际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从事社会活动,2013年,我院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屏蔽功能,即将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且在系统中进行屏蔽的案件,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上删除。由于这一公开平台的数据来源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以案件为单位进行管理的,所以只设置了所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后,才可以将案件进行屏蔽,若只是其中一个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系统尚不能实现屏蔽。目前,我院正在积极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此类问题的屏蔽功能。

来信中您未说明具体的案件,经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查询,并与您电话确认,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2014)思执行字第4366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肖**已全部履行完毕,但名单仍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上,您代肖**反映情况。

经与执行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该院证实,肖**在(2014)思执行字第4366号案件中,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由于目前系统不支持针对同一案件中部分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进行屏蔽,所以执行法院无法在系统中进行屏蔽操作。鉴于执行法院已出具说明,证明肖**确已履行完毕,故我院已将肖**名字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上进行删除。

二、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二)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想要屏蔽执行信息,怎么申请”问题进行的解答,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需要履行法律的判决结果,法院才会在系统中删除被执行人的名字。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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