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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哪些情况可以缓刑?

发布时间:  浏览: 186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规定哪些情况可以缓刑?

下列情况适用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犯罪情节符合较轻标准的;

3、犯罪分子确有悔罪表现的;

4、对其适用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

二、缓刑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

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各国对于少年犯都有特殊的保护措施。

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

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

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

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

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如在英国,被告作出的认罪越早,量刑折扣的幅度也越大。

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

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

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

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不适用缓刑。

三、缓刑期间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1)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4)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吗?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有第七十八要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从缓刑本身来看,其是指满足《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判处刑罚人员给予一定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的一种刑事制度。

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一年。”因此,被判处缓刑并非绝对不能适用减刑,有《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也可以获得减刑。

上文对哪些情况可以缓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只要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在缓刑考验期间,犯罪人员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有违法的行为,会被撤销缓刑。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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