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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取证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1 次  来源:网络

一、刑拘取证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谁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部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7、持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8、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

刑拘取证期间可以取保候审吗在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只要符合条件才能获得受理,在取时也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是保证金,这样才能取保成功;取保不代表着最终的判决,只要执法人员在此期间找到合法的证据,而且犯罪事实也清楚,那么同样会被批捕。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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