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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  浏览: 210 次  来源:网络

一、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致对方轻伤一级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致他人轻伤一级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并且对被害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的伤情的犯罪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三、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减刑

满足条件,就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故意伤害轻伤一级是否构成刑事案件通过上文已基本清楚,只要鉴定为轻伤,那么就会按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判决,从而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在犯了错之后积极的采取救济措施,而且也主动的自首,并获得受害方的原谅,那么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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