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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追诉期案件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245 次  来源:网络

一、过追诉期案件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哪些期限不再追诉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刑事案件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审查批捕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如果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则不予批捕,在押人员应该释放。如果批捕了,则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3、侦查阶段:批捕后,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由派出所或者预审大队继续侦查案件情况。

4、审查起诉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送来的案卷后,审查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认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构成犯罪的,在1个月内移送法院起诉。

5、开庭审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会在2-3天内立案,1个月内开庭审理,判处刑罚或者无罪判决。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刑事案件都是有追诉时效的,一般是会结合该判的刑期来进行确定,只要在时效之内依法立案,那么才可以对犯罪分子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如果超过了时效将不再追诉,因此,对于过追诉期案件怎么处理一定要清楚,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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