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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民事判决、仲裁等的案例的执行过程中,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中止执行,等到这种原因消失之后就可以申请回复执行。那么中止执行恢复期间是多长时间?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止执行恢复期间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只要每次主张权利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次日,起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