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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24 次  来源:网络

一、强制猥亵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强制猥亵罪的认定标准有:

1、强制猥亵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强制猥亵罪主观上表现是故意的,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3、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强制猥亵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

3、行为方式不同。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三、强奸罪赔偿怎么赔

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

强制猥亵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而且有刑事责任能力,表现为故意猥亵他人,手段是暴力胁迫,对于多次犯罪,猥亵儿童的将重罚。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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