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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治安管理被拘留了手机可以给家属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14 次  来源:网络

一、违反治安管理被拘留了手机可以给家属吗?

不可以,手机一般由拘留所保管。

《拘留所条例》

第十一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二、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等;治安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4、适用目的不同。

刑事拘留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5、适用机关不同。

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决定。

三、在哪些情形下可刑事拘留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四、刑事拘留的流程有哪些?

(一)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综上所诉,违反治安管理被拘留了手机可以给家属吗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实际上在刑事案件中手机也不一定可以交给家属,如果手机是涉案物品,公安机关可依法扣留。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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