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缴纳多少保证金?
1、取保候审缴纳的保证金不得低于一千元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被取保候审也并不一定需要缴纳保证人,若是不缴纳保证金,则需要提供保证人。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需要一次性缴纳吗?
1、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需要一次性缴纳。
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递交执行机关执行。
2、缴纳的保证金会被没收。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递交决定机关。
三、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包括两者执行地方不同、两者定义不同等。
1、两者定义不同:
(1)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外执行,是对于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2、两者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监外执行(服刑人员)适用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3、两者执行地方不同:
取保候审是在审判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在其居住地执行,最后不一定定罪;监外执行,是法院判决定罪量刑后,因符合条件,不在监狱或看守所,而在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刑罚。
对于已经被采取了拘留、或者是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的,此类申请若是被批准,被取保者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对取保候审缴纳多少保证金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