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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能够了解案情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01 次  来源:网络

一、律师会见能够了解案情吗?

律师会见能够了解案情,具体理由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能够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能够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帮信罪公诉期间抓不到人能不能撤案?

1、帮信罪公诉期间抓不到人一般不能撤案。

一般来讲,公诉案件是不能够撤销案件的。但是,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轻微,检察院能够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或者撤销案件,也能够直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2、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提起撤诉。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能够了解到相关刑事案情。但若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完全说实话。而如果被关押者不说实话,可能会导致律师并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是犯罪了、还是没犯罪,毕竟嫌疑人有时隐瞒的正好就是定罪的关键部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律师会见能够了解案情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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