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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缓刑能够到外地上班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判拘役缓刑能够到外地上班吗?

是不能够的,犯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期间外出打工,应当逐级报请市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批准后能够由务工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监管。

正常情况下不能够。缓刑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县级行政区。确有需要离开的,要向司法所办理请假手续。缓刑执行一般是由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构进行考察,如果在户籍地以外有经常居住地的,也能够由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考察。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都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否能够适用缓刑的关键是该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只有不予关押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要综合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认定。

二、判拘役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二)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缓刑的罪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拘役是刑罚处罚的一种,会留下案底的,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不是最轻的处罚,罚款是最轻的处罚。

判拘役缓刑不能够到外地上班,拘役和缓刑的刑期是不一样的,拘役由公安机构负责执行,缓刑不用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但是有缓刑考验期,在此期间不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拘役和缓刑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一个是刑事处罚,一个是刑罚的执行方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判拘役缓刑能够到外地上班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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