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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90 次  来源:网络

一、民间借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民间借款起诉后对方没钱还,可以申请执行其名下的其他财产,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此时作为债权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暂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还可以与之协商分期还款。

二、借款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借款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诉讼。

2、借款未还的证明

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最好能够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另外就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否则公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4、民事起诉状

如果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头口起诉,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

民间借贷不允许计算复利。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下同)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写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民间借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如果暂时没有经济能力偿还的话,可以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执行名下的其他的不动产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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