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果是什么?
1、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果是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是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最明显的后果就是人身自由被限制了,如果确实涉嫌刑事犯罪,那么还会面临被批准逮捕、被检察机关起诉、接受法院审判,如果确实被定罪量刑就要被执行刑罚。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无法和他见面,家属通常会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应当尽快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取保候审、进行辩护。在我的工作实践中,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并没有被定罪,那么刑事拘留会不会成为案底,或者对子女的政审有影响,依据刑法未经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犯罪的原则,认定犯罪需要经过刑事审判来决定,如果法院判决当事人无罪,那么即使被刑事拘留也不能成为案底。
2、传唤不是强制措施。
(1)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刑事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拘传
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
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
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住处,依法对其行动加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与取保候审相同。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不到保证人也不能交纳保证金时,采用监视居住的方法。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4、拘留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5、逮捕
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是一种确定刑事案件的程序能够顺利进行的、限制特定刑事案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方法。
三、被逮捕后可以被监视居住吗?
1、被逮捕后不一定可以被监视居住,若是想要被监视居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不管是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还是其他类型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一般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果是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