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1、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后,若是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借钱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钱不还起诉后没钱还怎么办?
1、欠人家钱被起诉,没钱还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如果在判决生效后,仍无力偿还或未与对方达成延期、分期还款的协议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的措施。
2、欠款诉讼的注意事项:
(1)注意证据的收集
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
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
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三、找不到债务人怎么办?
1、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此外,找不到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1)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2)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公民在遇到他人欠款不还的情形时,当然是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将自己借出去的钱要回来的,在起诉之前,需要先依法确定具体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对个人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