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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206 次  来源:网络

一、抢夺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客体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二、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抢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犯公私财产。抢夺罪为复杂客体,侵犯的不仅是公私财产,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物,并且法律上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抢夺罪则是乘人不备,公然从财物所有人手中抢走财物,并且法律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三、涉嫌抢夺罪开庭后的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四、涉嫌抢夺罪量刑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一)案件起因;

(二)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三)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四)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五)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六)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五、涉嫌抢夺罪的嫌疑人有哪些诉讼权?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抢夺罪跟抢劫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两者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完全不一样的,抢劫属于暴力犯罪,实施了抢劫行为就会被判刑,但是抢夺罪则不一样,抢夺数额较大的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构不成刑事犯罪的,只能由公安部门进行治安处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抢夺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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