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去起诉欠钱不还钱的债务人?
1、想起诉欠钱不还钱的债务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以及与借贷纠纷现相关的证据。
(1)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2)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4)开庭审理;
(5)法院做出判决。
2、民间借贷的诉讼证据包括借款协议或借据等,此外,还需要以下证据:
(1)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2)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3)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5)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7)付款付息凭证。
(8)其他证据。
二、到期不还起诉后撤诉要经过法院同意吗?
1、到期不还起诉后撤诉要经过法院同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1)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起诉,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起诉。
三、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长期不还债需要注意催讨、再者需要及时起诉。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个人、单位欠款不还,且采取协商、调解等的方式都无法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那么债权人就有可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对怎么去起诉欠钱不还钱的债务人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