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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东西欠钱不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311 次  来源:网络

一、买了东西欠钱不还怎么办?

1、顾客买东西欠钱不还,商家可以要求顾客将东西退还。

如果数额较大,对方拿走东西不给钱的,商家可以报警,或者去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警察到现场后会进行调解,督促顾客将东西钱给商家。而选择起诉的话,商家应当去对方法院立案。

2、胜诉之后,债务人还是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时效要重视,不要丧失强制执行申请权。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

二、欠债不还可以扣押欠款人吗?

1、欠债不还不可以扣押欠款人

(1)法律禁止任何人私自采取扣押措施索债,扣留债务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可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三、只有债务人地址,不知道债务人姓名可以起诉吗?

1、只有债务人地址,不知道债务人姓名不一定可以起诉。

若可以明确被告的身份,那么有可以起诉。且可以证明自己与债务纠纷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那么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任何人在购买商品的时候,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价款,如果买了东西不付款,可能会被商家起诉。商品价格比较高的情形,商家也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对买了东西欠钱不还怎么办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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