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犯罪多久才能判刑?
1、犯罪案件如果已经被法院受理,那么在二个月内可能会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的情形: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刑事案件撤案后能再次立案吗?
1、刑事案件撤案后不一定能再次立案。
撤销案件后 如果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是可以再报案的。否则 ,报案也不会立案。
2、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去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刑事案件走简易程序多久会开庭?
1、刑事案件走简易程序,法院可能会在受理案件后的三天内开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刑事案件并不一定会被法院开庭审理,即使开庭法院也有可能并不会作出有罪判决。对于判决无罪的情形,当然也并不会判处其受到有期徒刑等的刑事处罚。对犯罪多久才能判刑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